中国国教是什么教?
“国教”是个汉语中的固有词,它指的是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宗教。那么,在中国(严格来说,是中国官方),它的国教到底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府曾宣布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都为我国的国教。
1950年3月7日,新华社发表《论佛教》和《论伊斯兰教》的通讯,提出“我国穆斯林共有二十多万,此外还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合计约有四百多万”;“在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中,有不少是信教的。这些信教的资产阶级分子,由于他们所受压迫的痛苦比一般劳动人民的程度相对而言是比较轻一些的,因此他们在革命斗争中表现比较谨慎,甚至有时也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反革命倾向。”
1951年4月6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清真食品店和屠宰场的规定》,对“回民”生活方方面面的管理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清真食品的制作和销售,是宗教生活问题,应当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宗教感情,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1952年8月5日的《人民日报》又发表了题为《团结宗教界人士,向封建迷信挑战》的文章,再次强调:“我国有五千万穆斯林,他们的宗教感情应该受到尊敬。”并指出:“解放以来,党对于宗教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政策也是明确的。”
但是,到文革时期,佛教和道教都遭受了一场浩劫,很多文物古迹遭到破坏,寺庙被占,僧尼被逐,道观被毁!佛教和道教的历史遗产遭到严重的损失。
一九七三年,国务院颁布命令,将道教正式定为中国“国教”。这个命令说:“我国人口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信仰宗教或有一定宗教观念的人。”
而到了八十年代后期,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国家对宗教的政策也开始调整。一九八九年五月二日,国务院颁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包括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同时,该《条例》还指出:“各宗教团体的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自行管理和使用。”
至此,道教成为中国唯一的“国教”。
但如今我们谈论起中国的国教时却往往指基督教,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常说的基督教实际上指的是新教,又称耶稣教,它始于十六世纪英国的宗教改革,经过马丁路德的思想变革,脱离罗马天主教而产生。一九八三年,美国教会和美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发表了一项调查报告,认为中国有六千万基督教徒,从而创造了“最大基督徒群体”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虽然如此,因为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或者宣扬宗教以伤害他人身体,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严禁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还是合法有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