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来中国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外国人来华:(一)从事学术交流或者讲座;(二)参加以传播为目的举行的展览、演出、比赛、论坛或者其他活动; (三)因其他公务目的来华的外国人。 除上述情形外,外国人申请签证的,不予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下特定人员,还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0年,或者停留期不超过5年的多次签证:
(一)外国籍华人;
(二)永久居留外国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驻在国护照丢失的中国人。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般不予发签证:
(一)被处驱逐或驱逐未出境的;
(二)被处以警告以上行政处罚尚未复义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撤销案件的;
(四)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尚未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