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永居证出哪些国家?
德国永居分两种,一种是欧盟永久居留,一种非欧盟永久居留; 欧盟永居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一些,但获得资格之后不能在欧盟和瑞士任意移动; 非欧盟永居相对条件较严格,但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在欧盟和瑞士任意通行居住.
18岁以下的孩子可以获得随父母一方申请的永居身份,但在申请时其必须和父母亲中的一方连续居住在德国满一年(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并持有合法签证。
2004年1月1日后,通过技术移民或者投资移民方式获得欧盟绿卡或护照,可以自由出入、定居欧洲联盟(EC)成员国家,享受与该国公民一样的待遇。
申请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即可申请德国永久居留权:
1、成立公司,成为法人代表,并正常经营
2、成立公司,成为股东之一,该公司必须在德国有实际经营业务
3、成立公司的董事或股东,需要是住德外国人,并且是法定登记人之一
4、成立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可以是外国公民,也可以不是外国公民,但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住所
5、成立公司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该职务需与公司成立之初的职务相同,同时任职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最高限额
6、成立公司并担任低级管理职务,该职务需与公司成立之初的职位相同,同时任职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最高限额
7、成立公司并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的商品名称,且必须正常经营
注意:以上只是申请了德国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要想最终拿到身份证,还必须满足居住要求即每年至少居住满半年。否则即使申请了永久居留权也会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