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使馆如何递交材料?
在美国的中国人申请签证,大部分情况都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EB-5投资移民者除外)。以 美国移民 的常规途径——婚姻移民为例,美籍配偶向移民局提交 I-129F申请表 和 DS-160表 后,移民官会通过指纹采集方式来验证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的身份。随后,移民局会寄信至申请人的户籍地或注册地,核实信息真实性并调查有无犯罪记录。 最后,移民局会发信到申请人提供的地址确认是否收到所有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如果材料齐全并且审核通过的话,3个月左右即可获得绿卡批复结果;若是材料有遗漏或者需要补充,则可能会被要求补料。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已经收到绿卡批文,申请人也不能直接带着材料去使馆换取护照。因为在美国,只有国土安全部及其代理才有权签发永久居民的证件。而 美国大使馆 所具有的权限是在收到移民局的批准函件后,发出签证通知信,即通知申请人到指定的大使馆或是领事馆进行面签。最后,由大使馆或领事馆决定是否给申请人发放签证。也就是说,在大使馆收到移民局发出的签证通知信之前,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前往领事馆递交申请材料或以其他方式申请移民签证。